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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2021-11-19 03:42:13    990次浏览

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经批准设立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以及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等几大类。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关于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具备条件的规定。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被浏览过 2912514 次    版权所有:新疆隆德鼎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ID:9204650) 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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